各市教育局、语委,杨凌示范区教育局、语委,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、语委,韩城市、神木市、府谷县教育局、语委,各高等学校、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、厅属有关单位:
近日,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陕西省教育厅对陕西语言文字网进行了改版升级,目前已正式上线运行。新改版的陕西语言文字网(http://jyt.shaanxi.gov.cn/jynews/yuyanwenzi/)属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的专题页面,面向全省开展语言文字政策法规、规范标准、培训测试、工作交流等宣传工作,并提供语言文字社会咨询服务。为提高陕西语言文字工作信息化水平,充分发挥新媒体在语言文字宣传教育中的作用,营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环境,现就加强全省语言文字信息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认识语言文字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
各有关部门要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,大力宣传推广语言文字工作成果与经验,注重宣传解读社会关注的语言文字热点难点问题,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。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,充分利用学校墙报、标语、课堂教学及学生社团活动,加大对师生的语言文字宣传,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文字兴趣、学习习惯和人文情操。
二、加强管理,推进语言文字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
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,加强语言文字信息宣传工作管理,指派专人负责语言文字信息宣传工作,遴选一批热爱语言文字事业,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语言文字功底,熟悉语言文字业务和语言文字方针政策,具备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,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同志担任语言文字信息员。
三、明确要求,提高语言文字信息报送质量及报送时效
请各地各学校及时总结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成效,积极主动地通过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各种方式,呈现本地、本单位贯彻落实中省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,以及结合实际开展的中华经典诵写讲、推普周宣传等活动开展情况。
各市负责收集所辖县(区)和中小学的语言文字信息后及时上报,各高校、中职等直接报省教育厅,各类信息应坚持时效性原则,工作动态类信息要求在工作完成7日内进行报送。各市(区)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报送的信息稿件每两个月不少于1篇,信息稿件统一以Word文档格式,图片资料使用jpeg格式,尺寸不大于1024×768像素,应采集原图,尽量不要使用带有本单位标识的图片,图片说明要求文字简练,明确时间、地点、任务、事由等要素,音像资料采用rm压缩格式。信息稿件必须经过报送单位严格审查批准,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教育厅语工处。
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
2018年1月2日
来源:教育厅网站
http://jyt.shaanxi.gov.cn/news/jiaoyutingwenjian/201801/03/135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