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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

发布人:人文艺术学院时间:2023-09-12

  201410月9日教育部发布的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中的红七条,要求人民教师严格遵守。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严禁教师不依法依规履行教师职责,有损害国家利益、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言行。

二、严禁教师在课堂教学、科学研究和网上网下日常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
三、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。

四、严禁教师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。

五、严禁教师在招生、考试、学生推优、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。

六、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。

七、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